撿錢的李師傅 華商報記者 於卓 攝撿了407元,西安69歲的李師傅貼告示尋找失主4天,無人認領,便添了93元湊齊500元錢,捐給在省人民醫院住院的一名白血病患者。李師傅說:“如果以後找到了失主,就用自己的錢還給人家。”
  老人添了93元50元是借的 43元是“私房錢”
   6月30日上午8時許,李師傅送孫女上學返回的路上,在小南門外的路邊撿到了一捲錢,4張100元、1張5元、2張1元共計407元。
   李師傅說,當時他大喊“誰丟了錢”,有幾個人跑過來都說是自己丟的,但他們所說的錢數對不上。於是,他借來紙筆,寫了3張招領告示,貼在附近的樹上,並將自己的電話和住址留給附近的公廁管理員,讓對方幫忙留意是否有人來找錢。
   4天過去了,李師傅沒有找到失主,他決定添上93元,湊成500元,捐給有需要的人。7月4日中午,李師傅來到省人民醫院,在醫生推薦下,將錢交給25歲白血病患者陳勃。
   昨日,在振興路一小區,李師傅說,之所以捐給白血病患者,是因為他姐姐因白血病去世,他曾目睹了姐姐的痛苦,“我添了93元,湊齊500元,希望整數能給小伙帶來好運。”
   李師傅是西安市環保局的退休幹部,每月退休工資4000多元,但工資卡由老伴管著,添的這93元,有50元是向小區一家麻將館老闆借的,其餘43元是平時買菜省下沒有上交老伴的零錢。李師傅說,也曾想過把錢交到派出所或環城公園管理辦公室,但後來還是選擇捐給窮苦的患病者,“如果找到丟錢的失主,我就用自己的錢還給人家。”
  老人捐錢時說是撿的受捐者:或許是善意的謊言
   昨日上午,華商報記者在省人民醫院血液科見到了陳勃。陳勃說,他家在周至縣農村,父母務農,自己在無錫一家電子廠上班,今年3月查出白血病,已花去家中20多萬元。7月4日中午,一位六七十歲的老大爺(即李師傅)來到病房,給他捐了500元,說了幾句鼓勵他的話就離開了,沒留姓名和電話。
   陳勃說:“老人說錢是他撿的,因為沒找見失主,所以捐了出來,或許這是老人善意的謊言,如果真是撿的,我也深表感激。”
   省人民醫院血液科一位醫生說,7月4日中午,一位老人來到醫生辦公室說自己想捐500元,給一位家庭困難、年輕的白血病患者,醫生便推薦了陳勃,老人捐錢後並沒有留下姓名和聯繫方式。
  撿的錢能否捐獻?有人說行有人說不行
   採訪中,有人提出這樣的疑問:撿到的錢能否捐獻給他人?小南門附近環城公園公廁管理人員蔡秦嶺目睹了李師傅撿錢後尋找失主的過程,他贊同李師傅捐錢的做法,“找不到失主,捐給病人也好。”
   西安市公安局一位民警說,將撿到的錢捐給他人並不妥當,因為他並沒有處置這筆錢的權利,撿到的錢應該交給警方,公示6個月沒有找到失主後,這筆錢將歸國家所有。北京康達(西安)律師事務所律師張麥昌認為,公民的確無權利處置拾到物,但錢是種類物,不是特定物,老人雖然把錢捐了,但表示找到失主後會歸還,因此,老人的做法不違反法律,也不違反道德。此外,目前並沒有法律規定,拾到物一定要給國家,由國家來處理。
   華商報記者 趙國強  (原標題:撿407元沒找到失主 湊齊500元捐白血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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